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Ambient air quality standard
( GB3095-1996 1996-10-01实施)
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、标准分级、污染物项目、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,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: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;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、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、文化区、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;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。空气环境质量分为三级: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,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,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。共限定了六种污染物的浓度值:SO2、TSP、PM10、NOx、NO2、CO、O3、Pb、B[a]P、F。标准同时配有各项污染物分析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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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名称:环境空气质量标准
标准编号:GB3095-1996
批准时间:1996-01-18
发布时间:1996-01-18
实施时间:1996-10-01
标准类别:国家环境质量标准
是否为现行标准:是
标准主编单位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

